各教學單位、院直有關部門:
為了充分調動全院教師的教學積極性、創造性,激發教師深化教學改革,做好教書育人工作,進一步提升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,根據《合肥學院教學質量獎評選暫行辦法》(院政辦[2007]89號)、《合肥學院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評選暫行辦法》(院政辦[2007]88號)的文件精神,學院決定開展2010-2011學年度教學質量獎、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獎的評選工作。請你們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,對本部門申報教師進行初審,于2012年7月10日前將評選材料報送至教務處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其中:
“質量獎”材料報送至教學質量監控辦公室(南、北區),電子文件發至:wangna@hfuu.edu.cn;
“教學管理先進個人和集體”材料報送至教務處南、北教務科,電子文件發至:kch@hfuu.edu.cn。
具體評選細則和材料詳見附件。
教務處 教學質量監控辦公室
2012年6月28日
具體評選細則和材料.rar